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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同志网3月19日报道3·15前夕,同性恋者小振针对百度推广“对同性恋进行矫正治疗”的商业广告,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百度侵权诉讼。小振说,他因为相信这种广告而进行治疗,时常感到紧张和害怕。公益律师黄溢智认为,该虚假商业广告宣称能对同性恋进行“矫正治疗”,违反《广告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据悉,这是国内首例同性恋者对性倾向歧视性商业行为提起诉讼。
北京维权人士对“治疗同性恋”表示抗议 (资料图)
法院:几日内答复是否立案
3月13日下午,小振来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百度及重庆心语飘香心理咨询中心的起诉书。法院答复他,将在几个工作日内就是否立案给予答复。
小振是一位男同性恋者,一直以来遭受来自社会和家庭的压力。2013年8月,他通过百度搜索引擎输入“同性恋”、“同性恋治疗”,均在第一条搜索结果里呈现出被告重庆心语飘香心理咨询中心(下称心语飘香)关于“矫正治疗同性恋”的商业广告,甚至输入“淡蓝”两字都出现此广告。小振感到非常困惑,难道同性恋真的是错的、需要治疗的吗?小振对自己的同性恋者身份更加担心了。后来小振拨打心语飘香咨询电话,证实其确实进行此业务,且对方承诺一次性缴费3万元可“治好同性恋”(变成异性恋)。在各种压力下,小振于2014年2月来到心语飘香总部咨询并接受第一次付费的“同性恋矫正治疗”。
小振表示,心语飘香对他实施的“疗法”是催眠和电击,“那位心理咨询师让我趟下来,对我进行催眠,引导我去想象与同性一起的场景。当我身体有反应时,他就用仪器电我一下”。小振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仍然相当害怕,“我被吓了一跳,马上跳起来,但他说没事的,要坚持才能成功”。
“但这些过程并没有‘治好’小振的同性恋倾向,反而让小振时常精神紧张,更害怕自己被别人歧视和伤害,”与小振接触后,同性恋亲友会执行主任阿强说,“这些声称能对同性恋进行‘矫正治疗’的机构,都是利用人们对性少数的不了解和歧视偏见进行商业诈骗。目前各城市还有大量这样的‘心理机构’提供经营这种业务,许多同性恋者及其家长上当受骗,不但造成经济损失,还严重影响当事人的精神健康。相关部门需要对其进行监管处罚,保障同性恋等性少数群体的基本权利。”
同性恋不是病,无需治疗
1990年,世界卫生组织正式把“同性恋”从疾病名册中移除,这意味着联合国和世卫组织已将同性恋视为人类性向的正常类别之一,而不是需要治疗的疾病。
世卫组织还曾发布声明,强调同性恋是与生俱来的正常性倾向,不需要也不可能被“治疗矫正”。该组织呼吁各国政府谴责并制裁试图“治疗性向”的机构。
2001年4月20日,第三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将“自我和谐型同性恋”从精神疾病名单中剔除,实现中国同性恋非病理化。
单纯的性取向问题不能被视为一种障碍,“矫正治疗同性恋”属非法医疗行为,在广告中宣称能对同性恋进行“矫正”则是提供虚假信息。心语飘香是该案广告主,而百度作为广告发布者,通过商业手段为其推广发布虚假广告,两者均违反《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我们每天都在用百度,想不到百度作为国内最大的搜索引擎,如此没有社会责任,”阿强说,“百度不但违规宣传虚假广告,且把大量虚假宣传‘同性恋能被矫正’的信息优先推荐给用户,客观上散播‘同性恋是疾病需要被治疗’的信息,此歧视行为严重伤害众多百度用户,加大公众对同性恋等性少数群体的误解,成为加重歧视的帮凶。”
同性恋亲友会深圳召集人董妈妈说,“曾有好几位家长问我:‘你说同性恋不是病,不需要治疗,为什么百度搜到的信息说同性恋可以被治疗?’作为一家知名的企业,我们希望百度担起社会责任,为消除歧视做些正事。”
(资讯提供:同性恋亲友会执行主任 阿强)
来源:网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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